SPIRIT OF URBAN SPACE
場所精神這個名詞源自古羅馬,它們相信人對於所存在的空間會因為感知而產生真實性,這種真實性由每個人的本質、喜好以及背景而產生。
人們從最初對於物件的辨認到對場所的認同,進而才發展出各自的場所精神。所以“場所”在某種意義上,是一個人記憶的一種物體化和空間化。也就是城市學家所謂的sence of place,或可解釋為對一個地方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任何被賦予機能的場域,都有著明確的場所精神,在以前的社會,因為沒有被開發,我們對於場所的認同感可以很容易的被建立,但因為城市的演化、文明的發展,造成使用方式、辨識方式的改變,使得我們對於環境的認同感開始慢慢喪失,造成了場所精神上一種迷失和模糊的現象。既是所有的空間場域皆有其場所精神面向上差異的解釋,源自於使用者所介入的角色定位的不同。
依生活經驗來講,宗教和物質慾望自古以來都是一種共生依存在一起的關係,但在許多面向上(消費行為、偶像崇拜....)都有著價值觀上極大的落差,反推到所有空間場域,那些對於價值觀的認知和解釋已經是被我們約定俗成、刻板印象化後的產物了,那是不是在相同場域下,會有對於價值觀不同的、新的解釋,而並非我們刻板印象所想的樣子。
用一種新的空間體驗將兩種機能做一個串連,用空間打破了既有的刻板印象,用舊的依存方式;套入新的共生行為 ,將兩者融合使人思考我們所認為的場域精神性並非是受到空間的形式和手法影響,而是受到使用者的行為和自身心理因素的影響。